Harry Palmer已经离开了英国情报服务部门并成为一个私家侦探。他接到的第一个业务就是带一样东西去赫尔辛基,可是他带在身上的东西可没那么简单,他开始怀疑他这个亿万富翁到底给了他什么……
粉丝向作品,表演刻意,音乐随意,缺乏亮点,强行催泪。
tick、tick,不仅为急于成功者、绝症病患而响,它是如此公正,以至于每一个人耳边,都应该响着这样的声音——生命苦短,快去做你想要完成的事吧,「黒髪の色 褪せぬ間に,
百感交集。对宽街和NYC的爱,林漫威永远能表达得到位。Rent是在我刚到纽约的第二个月结束了长达12年的演出,很遗憾没能看到。但教授和房东都安利过,加上看了各种视频,所以四舍五入就算看过了,当然影片中并没有太多关于Rent的着墨,而聚焦于Jonathan Larson。剧情节奏把握得很好,一直都有秒针在倒数的感觉。创作,生活,恋爱,哪一件事又不是在倒数呢?明天随时可能失去一切,唯有当下必须抓住。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鲜明的活着
电影中那首几乎磨死乔纳森的金曲《胜于话语》里,创作者问到,“恐惧还是爱?别说出答案。”
喜欢迈克那条线
为今天歌唱,为明日而活。Thank you, Jonanthan
电影还行吧。但乔纳森的经历更让我触动,他在《吉屋出租》开演之前就去世了,这让他成为一位最纯粹的艺术家和理想主义者。
歌和剧情不是特别搭 有出戏 90年代和LGBT又是点到为止 甚至没有特别好听的歌 一般!
我依然被这部电影打动了
蛮有意思,用了音乐剧,电影,MV穿插形式,让我觉得很有新意。那个sunday的片段很有意思,“一群傻子应该在周日上午在家里,非要在这个铝合金材质的餐厅里花钱喝冷的合成果汁和微波炉贝果”,笑4
对百老汇几乎没有了解
每一个演员都唱功了得。独白部分都很赞。最喜欢的三首歌是Boho、Sunday和come to your senses。估计没人能对它们说不吧。
This is the real life
8/10.
就不得不承认
音量逐渐推高,情绪越来越浓,唱的是生活的琐碎,歌的是生命的长度。每一个音符都在细数时间,每一个音调都饱含着对生活的热爱。不论朋友、爱人,失落、迷惘,都是灵感的来源,让自己疯魔,铸就为一个艺术家。当最后来了一个call back,结合到真实的人物,一阵眼泪感叹世事无常。
《斯通纳》中的melody——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在剧中流淌。好听好看又好玩😄
看完最大的遗憾就是已经过了29岁可以唱里面那首 30/90 的时候,这段唱段过于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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