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当作如是观”
站得高摔得惨
看完电影打开豆瓣,忽地只觉得讽刺啊,豆瓣一部部热门或冷门新片,沸沸扬扬的评论们,不知道有多少是花钱买的,多少是关系户,多少是真性情,多少是凹人设,又有多少是崇拜权重、跟风的
影片投资超1870万欧元,这女角也太水了吧。。。
毕竟是名著,人物、剧情、场面都要丰满许多。
并没有看过原著,还是鼓起勇气来把这部两个半小时的片子看完了。完全不闷,比想象的好看。讲的是一个年轻的外省诗人随贵妇情人进入巴黎、被丢下于是转行做小报记者、借助各路朋友敌人摸爬滚打逐渐声名鹊起、企图重新获得贵族头衔最终彻底幻灭的经历。复辟时期的巴黎这个宏大的历史画卷表现得非常迷人:剧院、报纸、出版人、富商、贵族、王室之间的各种勾当,寥寥几个场景就展现地一清二楚。对话非常辛辣(应该是巴尔扎克的功劳)让人印象深刻。此外导演应该是有意加了一些指射当下的元素吸引观众。
阶级突破后得意忘形,打回原形,忘了自己想要什么!
是85年盛夏的Benjamin voisin弟弟!弟弟依然貌美!还有我更喜欢的演员/配音兰兰,兰兰真的是好优秀的演员夸夸!没有读过巴尔扎克这本原著,但还是那个年代宏大叙事里的个人沉浮,和一些些当代可以relate的现象。这个年代每个认真拍古典的作品都值得赞美。故事走向就很巴里林登,当然比是不敢比。
拍得太直白了,禁不起咂摸,残酷的生存法则适用于个人命运和整个人类社会
也没爽到什么,开始大舅哥被爆了头,大家枪法集体失准。
現時世界往往在200年前定了調子,敬19世紀。
“巴黎”不仅仅是巴黎,更是世界上任何一座令人向往的城市。如果你想要长久立足于此,认清自己的位置,远比一切都来得重要。
但看不懂人生
被海报吸引的,看的过程截了很多图。一开始只看了一下简介之后以为这个镜头是说 落魄乡村诗人在巴黎迷失方向后 深夜怀揣仅剩的对美和艺术的爱与狂热 在昏暗的小酒馆里给流浪汉们演绎他的诗作,,结果男主真的好讨人厌啊….盲目自大而且狂妄 他的人格不漂亮 原始的幻想本身不美 “幻灭”也就不够令人触动
-一本书很感人?那就说它故作感伤;
老狗的故事真是迷人,故事老套但还是挺好看的。
正如那本书的最后一句话
尽管老亨利归隐多年,但你大爷还是你大爷。标准的西部套路,迷惑的对手身份是亮点,只是没有足够的过瘾。蒂姆·布雷克在《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之后,神气范儿依然很正。
the legend will be legend
是为被纸醉金迷的社交所裹挟的人拍的,为让文学成为一块卑微的踏板的吕西安们拍的;也是为菲茨杰拉德这种人拍的,本可以“回归写作,回归他自己”,身体却被泽尔达所占有、被疯狂、失控的派对摧毁,他的灵魂并不属于文学。藏在故事背后的内森拥有真正的文学之眼,冷静地审视喧嚣与沉沦,“我想到了所有那些在觉醒之后,必须找到内在力量的人”:文学家不是记者,记者是语言的零售商、词语贩子、艺术家和公众之间的经纪人;文学家不是供职报社、出版社的掮客,“在巴黎,要生存下去,要懂得和纺织大亨们分享自己的女人”,不是那些见风使舵、是非不分的生意人;文学家不该是保皇党和自由党眼中的一张选票,不该向贵族的封号低头、也不该辱没爱情的庄重。吕西安曾形容卡洛琳,“她穿一双猩红色的长袜,有一张初恋的面容”,仅在那一刻他与文学擦身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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