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ten by Kenneth Branagh, Directed by Kenneth Branagh, at least is NOT Starred by Kenneth Branagh. 搞成黑白片真的很鸡贼。肯尼思·布拉纳这几年导演的片子,真的是保证无聊。
跳跃的情节,犹豫不绝的父母和没有下文的结局,仿佛导演翻出小男孩日记挑选几个片断拍的。正片用黑白表现出历史感,他们看的电影反倒是彩色的。满脸深深皱纹的奶奶不知是熟悉的演员真的已经垂垂老矣还是化妆效果。妈妈不仅漂亮,身材也太好了,和奶奶站在门口的一场戏,镜头从远处仰拍,哇,修长优雅
故乡是血地。//但我没明白弄成黑白片的必要性?
每一个用黑白影像的导演一定都是有野心的,或者至少是有想法的。60年代末的贝尔法斯特,动荡而不安。小男主的童年恰好在这里。镜头下的真实生活都是黑白的,唯有主角一家人看电影的时候,银幕是彩色的。忍无可忍后,一家人终于离开贝尔法斯特搬家去伦敦。等小男孩长大以后,他的童年记忆会是彩色的吗?
Go. Go now. Don't look back. I love you, son.
配乐奇奇怪怪,使用随心所欲,风格变幻无穷
仔细想想后劲还是很足,被母亲用垃圾桶盖保护的小男孩,被嘶吼着要把暴乱时的物件放回原位。张合的嘴巴,巨大的云。我从黑色的起大雾的停车场出来,满脑都是老去泛白的童年回忆。
演母亲的演员有点像莫妮卡·贝鲁齐和苏菲·玛索的集合体。
画面、运镜和配乐都很有特点,虽然是在讲略沉重的过去、但风格很现代,有种“时隔多年再忆起”的印象派感觉,影片故事就一般般,不过又是一位演员出身的导演,很厉害
3.5星。很《罗马》,但绝对逊于《罗马》。小孩很可爱,以至于整部影片都随着小孩的视角可爱起来了。
电影院听原声真是太伤害观影体验了😭 我不信我英语那么差一定是他们口音的锅。 去看之前只知道是讲一个街区的故事,也做好了被感动的准备,没有太多的背景知识了解加挺不懂让我对街区冲突的起承转合都完全不明白。但是这样也似乎贴合了导演想表现的儿童视角,童年为什么会有冲突不记得不知道,只知道妈妈会想骑士一样举起盾牌保护我,爸爸和哥哥在坏人来的时候会保护我和妈妈,暗恋的女孩互相交换礼物道别(虽然很学霸的送了我数学教辅)。 在这样的家庭里相信不论去哪里生活都会过得好。最后三行话看到直接泪目,坐在新西兰小文艺电影院看电影的我,那一刻究竟是stay的(对比大批回国的留学生),还是left的,还是lost的呢? 大概这部片子最适合的就是移居他处远离故土的人了。
并不喜欢。自传体这种体裁,是很容易陷入回忆之中自嗨的,但是对没有相似文化背景或是情感经历的观众来说却很难共情,虽然演员的细腻演绎,或是摄影的精细考究或许可以加分,但是缺乏了某种可以穿透形式和语境可以直达人心的东西的话(比如《罗马》在这一点上就做得非常优秀),那么无论对于主创,还是对于观众来说,这种表达方式就是非常私人的,能get到自然会感动,不能的话要打高分实在太违心。
很私密的个人回忆。“你为什么拿这个洗衣粉”“biological(含酶的)”笑死我了哈哈。以及雷神漫画暗示了男主长大最终执导了雷神电影么哈哈哈哈。整部电影太工整啦,看评论说不如Roma,确实。
烂片有技术层面和心理层面的,这部片子算是全占了,开头的语言让我以为是八月,但之后打破预期一路下跌,浮夸难看,情感层面故事太过差劲,感情抡不圆,跟着时间走…
Oh Van Morrison. 工作日选择看这个完全是因为时长亲人,意外地挺喜欢的,黑白摄影虽然比不上《罗马》和《冷战》,但质朴的视角更显乡愁(也可能可以少做旧一些细节?)。童言无忌,童稚时无法接受变化,心碎的离开和道别,回不去的是旧日和故乡。
6.gogogo,早点搬家不就没事了,当然可能那小男孩的小女朋友就没法了,最后的告别还算好结局,爷爷死了,就就奶奶一个人在那儿
就是一个van morrison的compilation。
最终全家迁往伦敦,临行妈妈准备了一小束花,爸爸陪同,送给小姑娘。感人的点。
fine outta 10. I liked many things in it but it feels soulless.
我,看不下去了。本身挺有意思的故事啊,可能我要求高了。奥斯卡,真是越来越垃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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