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推的jk反派千金异世界 高清

评分:
9.0 推荐

分类: 动作片 2014

导演:

评论:

  • 郭璞瑜 5小时前 :

    除了這部,印度的電影院還出現了同志片,這就是差距。

  • 香枫 7小时前 :

    这破电影被豆瓣封神了。剧本节奏太慢了,看不下去,15分钟弃剧。

  • 闵飞槐 4小时前 :

    尽管我软弱凑合提不起个,但每每看到这种故事,整个人又都支愣起来了。追求正义的人那么耀眼!

  • 沙代秋 3小时前 :

    一开始以为杰伊比姆是人名的可以跟我一起举个手吗哇哈哈哈~这司法体系真是让人窒息啊,上去二话不说直接抽你丫的,抽死了还有整个国家体系为这行为掩盖和辩护,硬没盖住还有国家赔偿负责善后,印度真是各方面都开挂~律师也不容易,一个人对抗整个司法体系,学法律还得搞刑侦,警察都被得罪完了,就很奇怪他们居然还这么君子从不请这律师去喝茶,让我还一度担心这律师会不会被灭口,结果他们居然还留了侄子和弟弟这两个活口真是既坏又蠢~印度是任何题材都能上歌舞的,所以这片也唱了半打歌舞,不惊喜不意外~说是印度版辩护人有点过了,辩护人和出租车司机、华丽的假期、1987应该是一水的片子,那是只属于全斗焕的特殊时代,荣耀归于全斗焕哈哈哈~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就是印度片另一个特点就是片长,很少发现有120分钟之内的印度片,基本150分钟起拍?

  • 暨晶辉 1小时前 :

    就一句话!不是拍得有多好,是真的敢拍,真的能拍。题材取胜了,其他不聊了。

  • 逢玉书 2小时前 :

    拉贾坎努被殴如此都不承认自己偷了东西,

  • 曹心香 8小时前 :

    底层人民真的太惨了,就像被权力脏手扼住了咽喉,他们呼救无门,他们拼命挣扎,他们痛到窒息。这不是励志片,这是恐怖片!更可怕的是,时至今日,仍有「印度一桩谋杀案关键证物被猴子偷走」这样的新闻

  • 淳于青易 7小时前 :

    我想多数人的高分不是打给电影本身,而是羡慕他国的电影不必戴着镣铐舞蹈。

  • 枚樱花 0小时前 :

    这个拍出来的形势,就像一个印度超人拯救平民一样,这种跟传统的美国意识形态相一致了。

  • 春秀隽 6小时前 :

    并算不上很妙,伏笔埋得太明显,显得很蹩脚。但要表达的东西倒挺真诚的,其实这样一个故事放到其他国家必定觉得不真实,但在印度真不好说。

  • 蔚静 7小时前 :

    太扯了……味太冲了……印度这是被好莱坞+CIA渗透了吧

  • 菅思怡 3小时前 :

    7.8 印度人民神话,律政英雄形象抚慰暴政。相当细腻地刻画,困难的反转的幅度不是很大。再次申明影视化的回忆的残缺性和不真实,拱卫对官方说法的不够真实的批判。

  • 蒙雅韵 4小时前 :

    从影片质量来说,真的一般,很多地方拖沓,不得不快进。但是挡不住这个题材好啊……真实的故事,JC的暴行,达利特三人被殴打的过程拍得毫无遮掩……令人心惊胆战。。。95年发生的往事,距今27年了,看完一声叹息……

  • 桃雯 1小时前 :

    印度电影传统而娴熟的叙事方式,作为电影本身来讲,称不上极其优秀,IMDB9.4也是虚高,但它贵在真实,贵在毫不遮掩地袒露自己丑陋的伤疤,最大程度地印证了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相信只要历史是向前发展的,这个国家最终将消灭种姓制度。

  • 龙沛白 0小时前 :

    都说这是印度版辩护人,但其实韩国还有一部很优秀的电影叫断箭,律师的老婆仅仅出场几分钟就可以比肩此片女主200分钟的精彩与坚强!五星超赞,好片

  • 畅白夏 0小时前 :

    除开现实意义外,电影本身也是相当成熟完整,各方面都做得非常棒,160分钟叙事无断层,金句很多。

  • 殳飞文 5小时前 :

    骨气与良善是蛆虫身上剩的最后珍贵之物,

  • 钦代珊 2小时前 :

    类似于划分种姓造成的各种人权问题永远无法完全解决,能有人站出来帮助平衡就不错了。生命比金钱重要,名声比挨揍重要这些道理,有时候却是光脚的人更明白。

  • 车盼夏 9小时前 :

    3.5,现实意义远大于艺术/商业价值。太拖沓了,每次情绪到位都被拖拖拖没了。

  • 绪韵诗 0小时前 :

    【7.0】豆瓣评分老毛病,题材好=满分。印度电影通病,用大量洗脑神曲配合琐碎剪辑来交代故事进展,严重影响叙事节奏。所有表达都用最直白肤浅的方式呈现。讲的是低种姓人群对抗警察的故事,但表现警察凶恶的方式只是刻意拖长的刑讯场面和受害人的哀嚎。每到展现主角和女配正义光环的时候就是慢镜头+配乐,有点尴尬。辣椒粉的线索挺重要,但先期药店和诊所不在一个方向、谎报打电话的时间的伎俩太愚蠢了,完全显示不到律师的能力,只能看到他的意志和敌人的蹩脚。中间的转折也很突兀,扫盲课老师和农家妇女一样无知吗?明知道受害人不可能打电话为何不在第一次庭审后直接告诉律师?非要刻意制造本不存在的困难吗?是用笨拙技法拍出的有一点社会意义的故事,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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