慨然赴死迎枪火,以暴止恶多无奈。
期待太高,结尾拍的乱七八糟,心疼我连姆叔。
有盖皮尔斯有曾经的球花莫妮卡贝鲁奇,但仍然不好看。太多发正义春的人显得编剧低智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老戏骨演杀手还是越来越得心印手来。故事还是蛮简单。单枪匹马杀手有点老年痴呆了,但坚持自己原则不杀女孩,因而引发被追杀,和不得不揭露黑幕的过程。
看得我莫名其妙,1小时30分钟电影确实短点,如果直接用这种方式来显示人性的贪婪,太直白了吧,中间那个女的我以为是幻觉,没想到是真人,看到最后感觉食之无味,没啥出彩的地方,但也不是特别烂,三分吧。
看完才发现是马丁·坎贝尔作品,动作片大咖一直在线。老尼森的硬汉本色终于有了些新意。痴呆症健忘不如杀的干脆,死的随性!只可惜了贝鲁奇那杯红酒。
记忆营救,居然想要一个杀人无数作恶多端的老爷子杀手,不要死,好好活下去。最后给被开除的警探不在场证明,可能是因为警方第一个抓的嫌疑人可能就是他吧,怕他被冤枉进监狱或者出纰漏招供了那个警员,虽然那警员没有给尼森叔说道歉(在尼森叔游轮排队杀了富婆儿子后开车跑路开枪打中了尼森叔),但是最后那一刀,才是真真正正的歉意和告慰这个侠义满满的老年杀手。
该故事讲述两名男子穿越偏远沙漠,偶然发现了他们认为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金块。
丹麦影片的美国重拍版,非常丰满的故事,被导演拍得如狗屎,真不知道马丁·坎贝尔这几十年如何在好莱坞混的?节奏缓慢,杀手一路杀人,观众却昏昏欲睡。逻辑也是混乱不堪,所设置的人物也是莫名其妙,行为也是不知所谓。年迈的利亚姆·尼森勉力支撑,也终难挽救影片的失败。
拉中之拉,浪费两个小时,一星都不想给,怎么给零星
这是营救的是自己,一个老年痴呆症晚期杀手的自我救赎。
老练加快准狠的范,连姆老爹客串杀手也不错,可惜英雄好汉也难敌时光流逝,英雄垂暮矣
分太低了,我个人认为很好看。卡司华丽,跟大叔以前的独角戏相比,群戏做得不错。患有阿茨海默的杀手太让人心酸了,而警探们的有心无力也刻画到位。最后还是靠黑暗的公正解决反派,我能理解老墨这么做的动机。
看在连姆尼森大爷份上给三颗星吧。不好看,岁月不饶人
扎克很好很努力!演技也不错!整体还行,算是近期完整看下来的一部剧了!
茫茫荒漠是孤独感更可怕还是意外更可怕?!😂😂
这个片子只讲了一个道理,杀掉坏人就是正义。动手,别逼逼,墨西哥小哥理解的最到位。
奈何岁月不饶人,片中如此,失忆、失语,连手枪的撞针都忘记装。现实中也许也会如此吧,布鲁斯威利斯已经宣布息影,连姆尼森又还能再打几年呢?
剧情:坏人都得死。大叔这么大岁数了还要演这种批量式电影,但是还是可以看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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