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配盖·皮尔斯和莫妮卡·贝鲁奇倒是让片子演员阵容更加上了一个档次,不过故事内核仍然还是那种营救系列孤勇特工杀坏蛋类型。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感觉是为了让贝托鲁奇重出强行拍的,以及贝托鲁奇好老
⒈看见蛇,水瓶不封盖,不用铁锹或枯木枝,却用短小的工具刀,结果水瓶打翻...⒉飞机残骸离金子不远,很好的庇护所,可以多出去几次远观金子动态,金块很大即使被其他人发现也不会轻易快速转走
看到众多差评之后不抱希望地去看,反而觉得很贴合当下。全片透露着一句话:f**k justice.
马丁坎贝尔的作品一般都还不错,这部不例外,虽然连姆尼森老了,但是剧情设定还是挺好的,本来从《营救》系列我就不喜欢连姆尼森打斗,一点儿都不帅,开枪还可以,动作真的很笨拙,这部电影就做到了避重就轻,不让他打了,故事情节也没有那么多吐槽的,老年痴呆的杀手挺酷的,玩儿帅真的不是老年人的运动了,把故事讲好才是王道!总觉得盖皮尔斯到最后能愤怒一把,结果还是。。。最后一提的就是莫妮卡贝鲁奇,你懂得。。。
老年杀手的阿兹海默症,当审判来的太慢,那就帮忙手刃幼女性剥削这群毒瘤!#电影 #记忆
整体来说电影的质量3星吧,但前段剧情真的很拖沓…难不成就是为了114分钟的大片感而拉长的? 其实剪个100分钟足矣
我疑惑的是这些导演怎么就不能把剧本好好打磨打磨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太累了,基本就是在叙事,尼森老了 性感女神也老了 算了 不看了 没看完
挺好看的动作电影,memory's a motherfucker
还好吧,回忆起来u盘放哪里,然后下车让警察把自己扫射死,做杀手不就是杀人吗,小女孩是人,成年人不是人?
正义感的杀手不杀儿童的情节,周润发的血仍未冷就有过,至于失忆的情节都泛滥成灾了,廉颇老矣。
女警官很漂亮。
尼森死了,还有忘的病,老杀手也有下不了手的,对未成年人。有钱人干的事确实为大众不容。人口贩卖,西方很盛行啊。腐败的西方。正义,还得墨西哥人,没霉国什么事儿。
该故事讲述两名男子穿越偏远沙漠,偶然发现了他们认为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金块。
墨迹的剧情,抑郁的氛围,我要看连姆打打杀杀,而不是墨迹
其实电影还是可以的,就是这个字幕特么机翻的???已经完全影响对影片内容的解读,于是我又英文看了一遍,mf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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