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唐小尼,27岁,三锤揍不出一句话,见人只知道傻笑的巨蟹座,27岁以前只谈过一个女朋友,是邻居家的小妹妹,在她身上交待了七年时间,一不小心,却让一个极品帅哥抢走了即将到手的新娘子。这个胆小害羞、整天傻笑的大眼睛小子在经历一次失恋、失业、被房东赶出门之后却否极泰来交上了好运,阴差阳错进了一家顶级公关公司工作,也开始了一段全新生活。只是,不到半年时间,6个的“极品女友”粉墨登场,而后唐小尼也意识到,自己心中最在乎的就是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淘宝店主吴翌晨!但当他决定重新面对这段感情的时候,他曾经深爱了七年的前女友小兰意外的杀了回来……
梁朝伟rio辛苦,活了千年突然就春心动了,出门买个菜突然老婆就没了,跟儿子打着打着就被吸光了,中间还要帮迪士尼甩掉满大人的锅...
对维京史诗,“王子复仇记”永远没有抵抗力。
这啥?国王?十几个人小村子的国王?你开什么世纪玩笑?
“复仇”在现世被认为是野蛮行径,但它才是从古至今贯穿于人类命运的永恒存在。复仇时的我们不祈求诸神理解,甚至将自己放逐于荒野,任凭命运狂风般裹挟着我们前行。复仇是祖先留给我们并印刻在血液里唯一永恒不变的,哪怕穿过死萌之地,哪怕遭受诸神与其追随者的唾弃和诅咒....当举起各自的命运之剑冲向黑暗时,狼群的祖先将引以为荣。
中规中矩的王子复仇记。
尚气好看诶,梁朝伟眼睛太有戏了吧!!!!演妹妹的好像是个新人还是个音乐剧演员(???)
还不错,与同类型电影相似,被渲染得牛逼哄哄的大杀器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老生常谈的哈姆雷特复仇故事也实在拍不出什么新意了,哪怕是换了个历史背景,影片后半就只剩下一次又一次的血腥杀戮,看得很累
北欧版的Hamlet,影像化得很有史诗感。不过莎剧的魅力在于台词啊,没了那份华丽和韵律,就只是平庸。
莎剧拌迷幻蘑菇,头颅和肢体纷纷折断,多的是长镜头里嘶啸着的兽性,比那柄死者之剑切开的动脉更加澎湃汹涌。和《绿衣骑士》类似,并不需要也没法讨论太多,走过异教异色下的人间地狱就已足够。
尽管剧情非常老套但我就是吃这一套!!太帅了吧!!!
拍的一定很辛苦 服装 场地 就是出来的东西 只能看合二为一的壁纸了
入場之前沒看過預告,在地鐵站經過看到海報,和朋友說:哇!原來有梁朝偉!
第3549-虽然涵盖历史和神话元素,但像是拼凑,制作得也一般,主要是哈姆雷特的内核创新有限。
拍得既写实残暴又神叨叨,气质还不错,就是简单的复仇老故事不适合用这般拖拉的节奏 / 导演继续在补全他的“写实欧洲神话历史”
本片过于追求影像风格化而角色刻画和叙事一团糟,前一个半小时看得我昏昏入睡,直到90分钟后生母揭示真相,剧情才算渐入佳境,我才打起精神来。在前一个半小时的剧情中,就是照搬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的故事,如果没有90分钟后的反转来挽救影片,本片的豆瓣评分连6.6都到不了,看完全片才明白实质要讲述的是一个家族相残的复仇故事。
咱就是说 梁朝伟跟陈法拉生出来的孩子长成刘思慕这样合理吗 (没有说刘思慕不好的意思)
北欧版的哈姆雷特。王子复仇记。妮可基德曼!那双眼睛永远有着不可抵抗的魔力。
打斗场面堪比宗族械斗,这部可以和花木兰并称卧龙凤雏。
故事整体都太像玄学唠叨了,Alexander好帅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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