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我是真的不太懂奥斯卡了,开玩笑呢,工业水平甚至不如英剧,说成是舞台剧还差不多。
给五星有点过了,整体显得匠气了些,但无疑是个可爱又真诚的片子。朱迪·丹奇演得实在太好。乡愁真的是太容易击中人了。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 确实看出很多《一一》的味道,动荡的年月里更加感慨。
7分,举重若轻。如果去除掉显而易见的破绽,六十岁的肯尼思·布拉纳在《贝尔法斯特》中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我看到男女在思维上的差别,从父母争执中显现了人为什么需要“家乡”,从Buddy拒绝离开中知道了曾经作为孩子失去了什么。死死抱住加酶洗衣粉的Buddy是儿童该有的样子,它要前去的是《月球环游记》的片场。贝尔法斯特是爱尔兰岛东北沿海拉干河港口,但它有另一个名字“家乡”。
电影真没那么差。貌似童年的时光,就算是灰色的也带着些许传奇的色彩,那个时候人与人的距离是心贴心的,家人的牵绊永远是温暖的港湾,巧克力甜得让人觉得幸福就该是这个味道,还有翘首期盼新年的滋味…这种私人的泛黄影像,就算是杂乱的、拼凑的也会让人觉得温暖。
刻意的机位
有亲人不一定有亲情,同理,出生地也不是都能成为打心眼里深爱的故乡——只有深爱故乡的人才能拍出这样的电影来
个人较为无感的状态之一源于我本就没有归属的漂泊,但严格来说剧情的设置也撑不起离开和留下这所有选择的症结,另外演技真的就一般,观看后的记忆点竟都是配角
当电影的画面从现代化的贝尔法斯特小城忽然转变为黑白色的街道景象时 ,我们就知道导演要给我们展示的是这座城市曾经发生过的历史,是他的童年记忆。
RNM!奥妙加钱💰 (一个蹩脚木匠做了摇摇晃晃的衣柜)
虽然片中不乏充满文学感的台词(爱尔兰人出生就是为了离开的。走吧,别回头!),但是给最佳原创剧本,属实不能让人理解!这片应该是效仿罗马,但是没有罗马的宽度和深度。bgm中的歌很有代入感,这片就是太糖水片了。但还是让人能理解举家移民的不舍心情吧!黑白画面确实更有代入感,但是成品一般。这里要重点表扬一下演员们的表演,小男主Jude Hill也太灵了吧?这片能成,他功不可没呢!还有就是爷爷的扮演者塞伦希德,演得也太好了,代入感也很强呢。詹米多南,我总算是看出他的好了,有点低配宽脸版马修古迪的感觉,居然还唱歌了,还唱得不错呢!妈妈的扮演者有点像裴淳华,告诉小孩子不要偷东西和爸爸吵架时,代入感张力十足。
#4.0# 小孩儿演得不错 肯尼思布拉纳快要被我拉黑了
布拉纳用一种最自以为是的方式去复古,拍出了超低配的《罗马》
故乡和他乡。孩童视角。
能润就不错了,还纠结那么多有的没的,好凡尔赛哦
黑白的质感非常好,以为会很惊心动魄,但只有简单离别,从一个男孩的角度,确确实实只存在这些小细节。
#4.0# 小孩儿演得不错 肯尼思布拉纳快要被我拉黑了
主要是棚拍的天主教街区让我很困惑,我不知道该拿它当实验影响《狗镇》那样看待,还是就真他妈假布景一坨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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