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德里斯(Dries Van Hegen 饰)某天受到三个男人的邀请,要他当乐队的鼓手。科恩(Norman Baert 饰)、詹(Gunter Lamoot 饰)、伊万(Sam Louwyck 饰)各有身体的缺陷组队困难,且想借助德里斯的名气。科恩精神狂躁,长期幻想自己倒立在天花板上;詹是个同性恋,他右手残疾,因其在年少一次自慰时被母亲惊吓过度导致不能弯曲,父亲瘫痪在床;伊万的听力十分糟糕,他有个放荡的妻子和一个小女儿。德里斯决定加入乐队,并为乐队取名为“女权主义者”。乐队随即开始在詹的家中进行排练,不久科恩强行和詹的母亲发生了关系。德里斯找到绰号为“大阴茎”的男人,通过他乐队有了参加摇滚音乐比赛的机会。乐队在比赛中得到了第一名,而后詹决定让其情人吉米当鼓手,德里斯愤然离去……
很欣赏监察长这个体制内角色的刻画,
太难受了,印度种姓制度真的丧心病狂啊!信仰本应该是救人的,但是在印度可以杀人。诛心啊!但是尽管如此,依然对于印度敢拍出来这样电影甚是欣慰。毕竟最绝望的是欲盖弥彰自我感觉良好的周遭。
但在人心里剔除阶层歧视还有漫漫长路。
这是真实事件改编吗?前半段真的太绝望了,钱德鲁正义之光。
真实改编是本片最值得夸耀的地方 民主法制的建立和斗士愤慨激昂的斗志是现代人权主义建立健全文明社会的核心价值 片子的剧情和剪辑很标准不花哨 虽然有些镜头有些年代感 但叙事节奏一直在线 人物塑造特点鲜明且工整 而最值得称赞的是一个民族值得承认错误的气度和勇气而不是欲盖弥彰
套路不?套路!好看不?好看!还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服不服?
不太理解印度的种姓制度 这不就是少数民族嘛 在中国关乎还来不及 这种迫害与歧视是我不能想象的
优缺点都非常明显吧,对于中国主流观众来说,我们终于能了解阿米尔汗的高种姓电影之外,更加真实的印度底层世界,部落矛盾等历史问题的刻画当然是蜻蜓点水,但至少给了大家一个了解的切入点;法庭戏的部分也非常扎实,庭审思路、案例引用、拖时间等桥段俱佳。问题主要是前半段的叙事效率特别低,主角团两条线拆开来拍本就让前半部分的时间过长,还有很多民族特色的歌舞打乱叙事节奏,律师刚开始的罢工戏拍的也比较粗糙。总的来说,情绪的真挚程度远胜于故事本身,特别像《辩护人》那个时期的韩国电影。
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黑暗,区别在于对待黑暗的态度。你以为藏着掖着别人就尊敬你?揭露了阴暗面别人就瞧不起?恐怕现实正好相反吧。敢于把顽疾和黑暗展示给世人,并指明是与非对与错,就这一点来讲印度就比中国强百倍和有希望。最后加上的一颗星完全是基于跟鸵鸟国对比的情绪化结果。
并算不上很妙,伏笔埋得太明显,显得很蹩脚。但要表达的东西倒挺真诚的,其实这样一个故事放到其他国家必定觉得不真实,但在印度真不好说。
极其纯粹的感动。种姓制度,想改变了这么多年,尚未成功。未来更遥遥无期。但是这不代表是泯灭人心的借口。每个为他人的人,都值得被尊重。我们人的基因里刻着“利他”。希望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善良保持谦卑。爱人悯物。
是一部很好的传记片,但现实意义和影响可能需要慢慢撬动
小女孩学律师看报纸的镜头真好,所有的努力不都是为了这一个结果吗?
“尊重一个人的才能取决于他们使用它的目的”
妻子一次次不畏强权,被部落首领威胁,警察威胁,更高地位的人威胁,数次以为她,一个失去丈夫,怀孕带着女儿的农村妇女即将对命运妥协,拿着协商的钱,过下半生时,她都选择挺起胸脯站起来,与其说是律师伸张正义,不如说是颠覆低种族人的一种反抗。
一部正能量满满的宣扬正义的南印电影,令人震惊的竟然是真实事件改编。带有梦幻色彩的结局给这个不幸的事件一个圆满的答案。感叹印度种姓制度的痼疾之毒的同时,对于印度法院在整个事件中表现得公正不阿,让人不禁唏嘘称赞,虽显得有些魔幻,但希望真实的印度法院系统能真的如此中立公正。
能拍出这样的电影,也不代表这个国家有救,敢来侵略中国领土的话,就给它再来一次双面打印。
来看看世界各国影视制作的突飞猛进!特别是印度这类第三世界国家!
中规中矩。虽然小人物对抗强权的剧情很容易引起观众的共情,但整体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几段歌曲的插入也破坏了叙事连贯性,法庭戏也基本处在我方王者,对方青铜的状态上,没有营造过多的紧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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