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诚意的情怀之作,双线故事完整,在无法旅行的时代真是赏心悦目。
艺术家特有的脆弱敏感和理想主义 jon是千千万万个纽约看似光鲜的人儿们 名为艺术做着餐厅侍者的工作 这是一种让我警醒的生活 但隐约还是有种意志 盲信 被痛苦敲打却不愿意彻底迈入舒适区 却时时需要placebo 最让我难忘的场景是jon在focus brainstorming 旁边一群正襟危坐的套装男女给出一些毫无创意的假正经点子 而jon的思绪飘到窗外 就是那一刻你明白公众宣扬的每样好东西都要有一定的欺骗性 灵性被商业思维淹没 平庸被普罗大众拥戴 你瞬间长大/workshop前一晚写歌 拖着电费账单怒吼 水池子里的脏碟子和逼仄厕所里的黄色杂志和猫砂 编剧也是太懂nfp/无论如何要保持健康啊!高产才有希望 jon larson和宫崎骏我选宫崎骏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一个天才短暂的转瞬人生,林-曼努尔·米兰达在电影里客串了个厨子
3.5 标准冲奥系音乐片。泳池里的五线谱令我眼前一亮。为一展歌喉的帅气加菲奶一个来年的影帝提名。
没看剧集直接看的电影版,一口气看了两部,感觉很惊艳。这么多人物在短短的2小时当中,即使不熟悉背景,也慢慢看出了端倪。人物和背景、服装一样美妙,似乎人人都很美好
使用音乐剧作为全片载体是对原型的最大尊重,重要的是首首好听。
富贵大宅子,各有烦心事,一团乐呵呵,送别老贵婆。
作为传记片来说,形体和表达方式其实非常一般,加菲尽最大的能力在复刻和诠释乔纳森·拉森的半生。胜在情感真挚和每一首音乐都很好听。从默默无名再到生活撂倒,见证一个一个朋友的离去,巨大的声音摧毁了他。加菲的表演很好,好几场戏有闪光。更多的情况我会觉得乔纳森的一生就像胡波,他们都是被锯断腿的大象,一个是无奈而死,后则是无奈而生。音乐电影的魅力就是享受当下,活在当下,足矣。/记忆衰退,毫无感觉。
严格来讲,这是一部挺套路的电影,是关于一个天才,在他传奇般的陨落之前,如何登上巅峰的故事。不过天才的种种疯魔,还是丰富了这个套路的骨架。
如果和加菲前女友的《爱乐之城》对比,我可能会更喜欢这一部一点点,当然总的是差不多的。
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Cora阿姨,我会一直follow你到The end!
歌都太好听了吧。崭新。从头到尾都是高强度、快节奏的musical和电影的深度融合,这也体现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延展性和包容性。一个完全靠激情驱动的剧作天才在几天内的生活切片,永葆赤子之心的单纯和赤诚,就连自己的死亡都那么富有戏剧性。当然艺术家自大妄为的臭脾气也挺让人讨厌的就是了。
“一瞬间你就死了,一瞬间你就过时了”sad😥and you might have to keep on writing and writing until......
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就这点屁事从13年《为奴十二年》到现在了还在拍。
好一般… 白男first world problems+look我有minority friends。太奇怪了 不知道是剧本有改动还是咋回事 很难想象rent的作者写出这么自怜自艾的东西…
年度惊喜,加菲表演太精彩了,剧情流畅,感情细腻,配乐更是美妙。主角团队演唱的每一首歌都超级好听,故事中透露着力量。导演用的叙事手段很高明和传记本尊故事一样激动人心,紧扣人心。一场无与伦比的视听盛宴。
很好看,是我喜欢的类型,LMM再一次正中我口味。马上迎来30岁、“想红要趁早”的焦虑,ddl逼近却写不出歌的崩溃,女友关于要不要搬去另一座城市的逼问,从小一块长大的好基友得了艾滋病的绝望...一切如同火烧眉毛交织在一起,而影片的呈现却并不显得凌乱。舞台与现实的无缝衔接,迸发出很感染人的戏剧张力,这就是天才音乐剧人的故事感和节奏感吧。片子里的歌都好好听啊!!又一张可以加入循环曲目的电影bgm。加菲虽然胶原蛋白流失了,但让我更加刮目相看,好莱坞真心没有花瓶,曾经的偶像小生也这么会唱会演。
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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