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穿越到南宫国镇国公懦弱大小姐的身上,与南宫国皇子相互扶持同生共死,最后走到一起。
男主好有型,律师袍衣角飞扬,神挡杀神的样子仿佛手持天平与利刃的韦驮天。相比之下其他人浮夸的印式表演和抢戏BGM都显得瑕不掩瑜,毕竟民权律师这种职业在我国实属不可被刻画、不可被谈及、甚至不可被需要的。
可以拍得更好,但是这类电影实在太难拍了,因为一个案子背后是无数个不公正的累加,而且层层递进。很容易想到斯坦福监狱实验,但是更深刻的是不公正的本质究竟是什么?面对这个拷问,我们似乎只能寄希望于德性与良心。
我们那些冤假错案被关十几二十年的案件 有没有一个人负过责?这是一部辱华电影
种姓制度不完全废,没啥希望。给低种姓的人学习的机会,都考上大学,他们自然不结婚不生孩子了
#3.5 ;影片里没有涉及到的真正英雄:原型案件里有一位人物,即印共(马)的地区负责人R.Govindan,在影片里几乎没有表现。但实际上,他是一直为此案奔走直至拉贾冤案昭雪的关键人物,甚至受害人妻子得以见到钱德鲁也是在他的帮助和支持之下。警察冲进村子胁迫拉贾家人时,也是他将拉贾的妻子和孩子藏起来,使他们免受威胁和殴打。他为这个案件耗尽心力,受到过数次死亡威胁,投入了十多年的个人时间,最后甚至因此而放弃了婚约,直到39岁才成家。
五颗星给题材和原型,忽略主角光环和歌舞外挂。
“尊重一个人的才能取决于他们使用它的目的。”
这个拍出来的形势,就像一个印度超人拯救平民一样,这种跟传统的美国意识形态相一致了。
为了正义,哪怕天崩地裂,影片正是一个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关于追寻正义的故事。人权律师钱德鲁为无端受冤的低种族部落家庭伸张正义、抵抗黑暗,最终通过法律的武器赢得胜利,恢复正义。
这世上相信正义并为之行动的人不会绝种。
故事剧本、音乐甚至于镜头都是印度电影标准啊。
灿烂的宗教文明,顽固的种姓制度,写飞鸟集的泰戈尔,拿奥运会奖牌的辛度,拍三傻蜚声国际的阿米尔汗和片子里被殴打致死的拉贾坎努,都是印度。宗教究竟是让底层人有了精神出口,还是规驯他们学会了逆来顺受。印度有《杰伊比姆》 ,韩国有《辩护人》 ,曾经我们如果有这样的片子,会被称为给西方民主国家递刀,美国人权斗士们确实喜欢这样的片子,会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悲悯去观看,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应该拍,文强、黄宏发、孙小果等等等等,还有那些没有被揪出来的苍蝇老虎们,应该颤抖。
本身是部好电影,但为什么我不爱看印度电影,总是用一些低级的手法,比如出场正面人物的慢动作再加上走路自带BGM的镜头让我十分不感冒。
五颗星给题材和原型,忽略主角光环和歌舞外挂。
脑子里面一直有个姓雷的名字如影随形,他死前的惨叫让我如鲠在喉,祝福他下辈子不会再被打死
期待有朝一日聶樹斌案也能拍成電影,一定更加精彩感人!
看的很难过,一是因为电影里所揭示的不公,二是因为我们无法揭露的不公。
影片的现实意义非凡,几乎可以忽略其艺术性,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不同环境,却能让大多数人感同身受,除了来自真实事件的震撼,本片主创人员的专业素养也扎实过硬,其实难的不是敢不敢拍,而是在一部电影的时间内让人产生共情。
这部电影也告诉我们,正如《在峡江的转弯处》的那句话,“我们不该忘记自己走过的路,同情过的人,呼唤过的正义,渴求过的尊重,也不会轻易洗去那层名叫共情的底色。”
不要再叫阿三了,如果他们是,我们就是阿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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