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西蒙(比尔·斯卡斯加德 Bill Skarsgård 饰)在哥德堡郊区的一个工人家庭长大尽管家庭充满爱意,西蒙仍感觉自己格格不入。 西蒙喜欢阅读, 天资聪颖的他不顾父亲的反对去学校学习,并在那里遇到了正在躲避纳粹的犹太书商的儿子,伊萨克(Karl Linnertorp 饰)。在二战的硝烟中,两个男孩和他们各自家庭的命运就因此联系在了一起。渐渐长大的西蒙发现他的双亲并非是他的亲生父母,而这个事实将改变他的人生,开启他寻根的旅程。
狗狗像主人还在一样,依偎在主人脚边,头搭在主人鞋上,太温馨了
没想到还挺好的。原来现在军警很讨厌别人说thank you for your service. 真的时代变了,以前的电影里,别人不说他们还会挑理。现在他们也意识到这话有讽刺和轻视的意思,于是又不想听了。觉得查宁塔图姆有潜力,他好像一开始扮演的角色就是比较女性友好的,他还是适合喜剧啊。觉得是不是中间有一个更戏剧化的点,来表现男主意识到自己和狗是一样的,是被用后即弃的,是不是会更好呢?另外动物电影的结尾没有几个能超过野马那个升华吧,这个有点遗憾。可能就是野马的升华在于一种悲剧的不可能,男主意识到自己是没法“变好”没法适应正常生活了,悲剧和遗憾给人的刺痛比一个看似和解的结局带给人的安慰总是要更加绵长。
6分!男主很帅啊!故事情节很简单,型男配猎犬很不错的搭档。男主曾在战场遭受严重的创伤后遗症,从身上的枪伤到随时会发作的偏头痛、癫痫,作为退伍军人并没有得到可靠的保障,没有稳定的工作,生活一团糟。狗狗很聪明,很有个性,在跟男主的相处过程中,从狂暴到驯服,一人一狗各自疗伤,可怜的狗子因为过于忠诚,自主人去世后,变成了部队中的一条无人问津的“疯狗”,没有人愿意驯养她,完成最后一项任务后,即便她曾战功赫赫,最后的归宿只能是光荣“退役”。男主想放它离开,可是它已经接纳了这个陪伴了一路的新主人,并与之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好在结局皆大欢喜,男主的申请通过,合法领养了露露,他自己的家庭危机也出现了转机。
钱老版脖子粗,演技更粗,没有狗狗演得好。
7分吧 多1分给狗狗 当她激动滴跑去趴到原主人的军鞋上 破防了
和我猫也是不打不相识 可是好起来以后 谁也离不开谁 这种相互救赎的故事太懂了
几乎不看公路片或者狗片的 看久违的查宁塔图姆还是很舒适的 这狗真是训练有素表演的好
经历过战争的人也好,狗也好,PTSD都是会存在的!
哪里是喜剧,明明是悲剧。需要你时,你是英雄,是功勋犬;不需要时,是被安乐死,是桥底的流浪汉
从西雅图到Arizona 很多人爱走的公路 总觉得这个片子缺点什么又讲不出来……Arizona居然用公制 学习了
给狗子给四星 给电影给三星 综合一下三星半
讨论一条狗的战后综合症
尤其最后送狗子回基地测评,而舍不得狗子受罪,重新带走那一刻真的太感人!即便老套的剧本也能引起共情!美帝霸权主义侵掠那么多年,工具狗🐶军犬都跟着倒霉!
The Guilty本身执行得还算比较成功,Antoine Fuqua的节奏控制能力以及Jake Gyllenhaal的实力还是能够让美版有足够吸引人的点,但也仅限于没看过原版的观众,而珠玉在前,剧本和电影形式本身其实并不适合进行翻拍。
狗狗来到主人葬礼上直接睡到主人鞋子那幕很感动
分都给湿身背部线条( 故事实在太草率了完全感受不到氛围
杰克·吉伦哈尔的独角戏,全看他在支撑电影。他接拍这样的电影,是为了拥有完全的空间,好去释放自己的所有能力吧。但是,这偏偏又让人更易察觉他戏路愈发缩窄,愈发单一的问题,好像怎么演都是那样,根本看不到进步,甚至产生了视觉疲累,因为他实在接了太多类似的戏种了,前几年看他接拍《破碎人生》就有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其实想演技突破,并不能走这种捷径,一个人把剧本全吃了,徒增无谓的饱腹感,正所谓独食难肥啊,而且到了最后,我们作为观众,看得还是电影质量如何吧,演员再厉害,终归难以决定整部作品的命运走向。所以说到底,电影的背后是“群戏”,只有一个人在那里狂努力,是很难大放光彩的。要是整部电影都在为你服务,那质量就显然更难保证了。
钱老板还是很养眼,形象真的太适合演军人了。狗狗好可爱,最后很感人,是两个受创伤的灵魂互相治愈的温情故事。
杰克·吉伦哈尔用独角大戏讲述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题眼是broken people can save broken people,但联系现实中的美警新闻,太难对男主共情。
和很凶很凶的狗狗交朋友=温柔的跟他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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