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neth Branagh的童年,写给故乡Belfast的一封情书。影像和叙事会让我想到《罗马》,都是怀念的故事啊!
6|这跟罗马完全是两个东西,没法比,也比不过。不太喜欢,太夸张了,设计太多就会丢掉真实感….
一般化,在北爱独立这个题材没什么突破,黑白片并没有深度
不可,肯导的能力也就如此了,尽管私人情绪渲染够足够浓,但是太零碎太刻意的桥段铺垫让整部作品都欠缺了真诚感。老戏骨表现太好了,小演员有灵气。总的来说,比上(罗马、乔乔兔)不足,比下,也没有下让它比吧...给音乐加上一分。
A bottom-up approach to paint the conflict. In broad strokes, the story shows the things that matter to people: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neighbors, moral integrity, the class/financial struggle, romance untainted by arbitrary divisions. Peeling away structural intellectualizations, we're left with tender feelings for those who made difficult choices.
中国人肯定很难共情和理解一个北爱尔兰家庭为了挣更多钱从贝尔法斯特搬到伦敦的纠结和艰难,这距离差不多只是相当于从青岛到北京的距离。何况那里还充满了暴力、宗教名义下的冲突、债务和各种不安定,对中国人来说,巴不得早早拍屁股走人。
这片子,其实画面拍的还蛮有厚度的。故事与主旨的话,看大家说是致敬自己的童年,自己的家乡。那其实已经避免了很多残酷血腥的暴力,更着重于美好的故事以及家人之间的相守与推动。还可以吧…比《西区故事》好看!哈哈哈
同样是讲成长的故事,美国的成长和日本的成长就是风格迥异啊哈哈,挺喜欢这部的调调的,镜头感太棒了,小朋友的演技也很牛逼
若把此片看成是一部私家回忆,那确是很好了。
{★★☆} 这不是个轻松的决定:我相信Kenneth Branagh童年的图像,也相信他在镜头后忠于这份图像。但看完后数日,我脑内却难以回忆起几个这部致敬Branagh所成长街区的电影里,在那条街区上生活的被挤压、坚守或放弃的人们。就像孩子模糊的念想,贝尔法斯特变成了一个抽象的概念。有地标、有伤痕、有欢笑,却没有一个让他不舍离去的理由。
像是《罗马》但又不一样 相同的可能都只是导演对童年的怀念 一开始的空镜我好喜欢 虽然故事不太吸引我可是画面很喜欢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这是一部充满导演本人向奥斯卡评委会无限谄媚的作品,全片到处都是各种奇技淫巧的设计:黑白画风+复古年代戏+故乡情缘+小孩(童年)+迷影梗+金曲串烧+政治议题。确实因此拿到多项提名,可惜的是故事脚本太过孱弱,而且,因为太过刻意,一切都显得很假,摄影棚质感的复古街区,已经负债累累却窗明几净俨然一副中产阶级的家庭。。。就很让人出戏,本以为可以在“英国内战”的大背景下看到英国(北爱尔兰地区贝尔法斯特)某一户普通老百姓一家人携手与命运抗争的时代画卷,很可惜,导演功底尚不足以表达好这样的深刻议题,只能浅尝辄止。与同类型佳作《罗马》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当然,全片也不是没有优点,摄影一星,音乐一星,小演员很可爱演得也很有灵气一星,综合三星,可看可不看。
除了爷爷告诉小男孩,会有新的生活,新的朋友,不会有人嘲笑你的口音那里,稍稍被感动到一些,其余部分都无聊到要睡着。能激起背井离乡之人心中的一点点涟漪,但还远远不够。
平庸又浮躁。我们对一个混迹于漫威、迪士尼流水生产线的导演该有怎样的作者性的期待?它恐怕都不配被称作是对诸如《罗马》《南特的雅克•德米》等作品的东施效颦,因为我压根就没觉得“作者性”在电影中是被有所追求的目标。影像有着严肃的形式,却建立不起半点沉重的情境,人物说着幽默的台词,却干瘪造作毫不可爱,广角、仰角、升格、对称构图....这些技术堆砌在一起堆出了什么?自恋罢辽。
一星半;毫无才气的作品,通篇只看到对《罗马》的拙劣模仿和各种MV串烧,细节浮皮潦草,人物形象扁平,导演没有能力交待清楚贝尔法斯特的时代背景,只能用老电影片段、新闻播报将自己破碎的童年记忆和时代信息塞给观众,既笨拙又浅薄。电影转场和故事推进基本靠播放歌曲MV的形式,也充分暴露了导演对电影语言把握上的无知
呃真的是毫无惊喜的命题作文式电影……2.5
疑惑的镜头和疑惑的色彩运用。并不能好好回忆的回忆录
就算是刻意地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也喜欢这份笨拙但真诚的乡愁。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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