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墨边境有个无人荒岛,一般人从不敢登陆造访,因为岛上只有嗑药的流浪汉及前科犯人。一天有一对不怕死的年轻人却在岛上莫名消失了,德州州警格兰强森(布莱德强森)奉命追查真相,决定向无人岛挑战,并跨越国界到一个陌生的荒岛办案。 在办案的过程中,格兰强森发掘了真相,却也经历了许多极端的选择与矛盾,加上唯一女证人梅兰达,又是如何介入格兰强森复杂的侦查呢?
看这部电影时想起了李安的《喜宴》,都是关于同性恋结婚的故事,这种不同的处理手段也展现了两个国家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印度18年以前同性恋是一种违法行为,18年之后,虽然不至于同性恋婚姻合法,但不再是违法行为了,这对同性恋群体来说是一大进步,至少从国家层面来说,看到了这个大群体。而对我国而言,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同性行为犯法,但也不意味着不犯法,因为法律从没涉及到同性恋的问题,就好像电影中处理的那样,没有点明就等于没有这回事。对同性恋法律上的装聋作哑也让这个群体在现实中仿佛穿上了隐身衣,很少听见他们的发声,也很少看到他们的身影。
我们一直看不起阿三,阿三比我们更封建传统,但他们进步了,而我们呢?希望我们有一天我们的电影也能像印度电影一样
啊啊啊啊啊那个rim那个演员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姐姐超市我
阿三哥还真是能歌善舞,欢脱的很,电影很好看,同性也该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不是一味地歧视。
轻松幽默的喜剧方式,唯美的荷尔蒙画面,除了主题外,同时又不失对女性和性教育问题等的思考,推荐!
看来我就单纯好色而已。女主贴贴就喜欢,男主那边颜值不行就…,那这么说来我对阿鱼的脸和肉体还是挺满意的?我挺怕里面有让我不舒服的桥段或意识形态输出,比如要求别人尤其父母完全接纳,或者身为同性就被要求去勇敢去“骄傲”,搞的你身为什么就必须属于一个群体了,然后群体自己有一种义务,群体之外有其他义务,更不自由了。而电影里就有但是还好,比如女主女朋友那里就悬崖勒马。而除了意识输出情感部分还是能打动人的,整体就还好。把一种价值观打倒去树立另一个标榜它更正确,很危险也容易循环,怕是没几年来个更正确的。
印度是一个奇怪的融合体,存在着世界上最先进、最开放的思想,也有最落后、最糟糕的陋习。宗教氛围浓厚,有多种教派在这边汇集,人民信教的比例很高,还有严格的种族制度,但同时也是一个开放的国家,人民的各种自由意志在这里融合展现。
虽然表达方式的喧闹和合家欢形式的 但内核却是现实而悲伤的 甚至越喧闹就越悲伤。抛去印度现在也能直面这个话题之外 男主的直男思想设置以及家族形形色色的反应都没有落入俗套 反而显得真实。
剧情还可以,好几个笑点都让我拍腿了,结局有点突然,觉得这样继续婚姻领养孩子不太好。
两对有情人的遇见到触碰氛围烘托的不错。大圆满结局固然好,但太过于完美了。
电影后半段,被男方母亲知道真相后,双方都无比的难过,因为这个秘密再也守不住,合家欢的结尾也算是圆了很多人的梦。
原本最家族观念最后却接受了呀。世界还是要多点认同,不求正面支持至少不强烈反对啊。
3.5,真希望里面的世界在我们这也存在,形婚成立意味着传统的婚姻观成功地进化,它终于可以是人生合伙人的关系,而不是反人类的爱情的终极;存在不喜欢小孩的gay和不痴迷于自我基因传递的成年人;小孩不再迷恋追求父母辈的认可,至亲的打击固然大,但人生终究是自己的。看到有些感动的地方是骄傲游行那个标语,legalise child adoption for gay couples。道理就是这样,血缘从来就不是bondage的充要条件。
对于印度来说,这种题材也算难得吧,但是两个半小时的MV加全是刻板印象的闹剧,谁受得了…
我的印象中印度比较传统,应该很排斥同性恋,现在他们拍了这部电影。
男主女主都是同性恋为了不被家人知道结婚 后来领养孩子双方父母也都接受了男女主都是同性恋
社会意义大于艺术价值,单论情感推进其实不如真雄起自然就更比不上喜宴,两个小时的冗长催婚历程,最后却只配了半小时的仓促坦白和解,这种分配不均的大团圆结局只会让故事显得刻意,而片尾的大游行也像极了点题式升华,一举把包袱抛给法律,推动社会进步的意图可以说相当明显毫无掩饰以至于让本片更像“作业”而非“作品”,只是令我感叹能拍与禁拍的差距何时才能消解
出柜那场戏还是很感人的,男主演的不错,他不会是真的同吧?
女二有点像咏梅老师哈。
我看到最后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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